环保控制电缆生产废水排放标准主要依据废水去向和行业特性制定,核心标准及指标要求如下:
一、核心排放标准
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39731-2020)
若废水排入电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部分指标(如总铜、总镍)可协商间接排放限值,但未协商时需执行标准限值。
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需符合标准要求,超量时需按公式换算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。
pH值:6~9
化学需氧量(CODcr):≤100mg/L(间接排放)
悬浮物(SS):≤70mg/L
总铜:≤0.5mg/L(直接排放标准,间接排放可协商)
氨氮(NH₃-N):≤15mg/L(间接排放)
总磷(TP):≤0.5mg/L
总氮(TN):≤15mg/L
适用范围:电子工业企业(包括电缆生产企业)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,涵盖环境影响评价、竣工验收及投产后的排放控制。
关键指标:
特殊要求:
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
pH值:6~9
化学需氧量(CODcr):≤500mg/L
悬浮物(SS):≤400mg/L
石油类:≤20mg/L
动植物油:≤100mg/L
适用场景:当电缆企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时,执行三级标准。
关键指标:
注意:若地方标准更严格(如太湖流域),需优先执行地方标准。
二、行业特性与处理要求
废水成分复杂性
电缆生产废水可能含重金属(铜、铝)、有机物、氯化物等污染物,需通过分类处理(如含铜废水单独处理)和深度处理(如反渗透、活性炭吸附)确保达标。
处理工艺示例
调节池:均衡水质水量。
混凝沉淀:去除悬浮物和部分重金属。
化学处理:通过氧化还原反应降解有机物。
生物处理:活性污泥法或生物膜法分解有机物。
深度处理:砂滤、反渗透等进一步净化水质。
三、地方标准与特殊要求
太湖流域等敏感区域:需执行更严格的排放限值,例如CODcr可能降至≤80mg/L。
地方标准优先:若项目所在省、市制定地方标准(如北京市DB11/307-2005),需优先执行地方标准。
四、合规建议
分类处理:根据废水性质(如含铜、含镍)分开处理,避免交叉污染。
监控与报告:按标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,定期提交排放监测报告。
基准排水量管理:确保单位产品排水量不超过标准,超量时需换算排放浓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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